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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签证" - Super Visa 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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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3: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12月1日,加拿大驻各国的签证办事处开始接受父母和祖父母来加团聚“超级签证”(Super Visa)的申请。而“超级签证”实施细则也随之出台了。
该类签证适用于加国居民或公民的处在移民申请签证审批轮候期之父母和祖父母,有效时间可长达10年,获签者每次留加时间最长24个月,且在此期间不必更新签证。
申请“超级签证”,需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1、父母和祖父母需通过体检。超级签证体检合格的要求,与现行的探亲和移民签证相同,加国政府不会接受已经患有严重疾病的申请人来加。
2、居住在加拿大的子女或孙子女要达到最低收入要求,并对申请赴加大父母或祖父母作出财务支持承诺。个人年收入最少在1.7万元以上。
3、必须提供已经购买加拿大境内有效的私人医疗保险的证明。而保险期是不能少于 1 年 (由你到达加拿大那天开始计算),保额不少于十万元,保险的范围包括:医疗护理,住院费用及返回原住地的费用
另外,超级签证收费150元,获签者每两年须出境重办入境手续,届时要提供更新的医疗保险证明。


敬致

刘   娟(Satomi Fumitsuki)

专业金融理财师
KWCG 地区经理
直线: 519-221-9371
传真: 519-894-8704
信箱: sakurafinancial@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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