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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丈夫信FLG被摘器官 女子申难民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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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08: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中国的梁女士(Xingchang Liang)和两名孩子来到加拿大之后,以“信法轮功”为名申请难民,更声称其丈夫由于练功,而被警方拘捕并死在了拘留所,器官被摘走。难民局的官员经过审查证据,觉得她的说法缺乏证据,所以拒绝了申请。梁女士遂向联邦法院上诉,获得成功,其申请被发还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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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邦法院公布的消息,梁女士在申请时候表示,她和丈夫在中国就是法轮功成员。其丈夫更由于练功被警方拘捕,并死在拘留所。警方在没有征得梁女士的同意的前提下,就在其丈夫死后短短的三天内将尸体火化。这让梁女士怀疑,他的器官被当局摘走。
梁女士还声称,她来加拿大后也参加了法轮功活动,已被中方“监视”,如回国就会遭受迫害。
可是,难民局的官员在审查时,发现梁女士的说法有漏洞。一、梁女士声称她们夫妇是出于“健康原因”,在中国的时候就开始练功的,但是却拿不出任何证据。她在作证时曾向官员介绍法轮功,多是一些网上广为流传、很容易找到的信息,并不能证明她是真的修炼者。
二、梁女士虽然出具了丈夫的死亡及火化证书,但是没有提及丈夫曾被捕或检控并死在拘留所,或是中国警方下令的火化尸体。
三、梁女士声称在加拿大的“中国官员”已留意她,一旦回国有被迫害。难民局官员则指,没有实据显示中国官员监视梁女士的修炼。事实上,只有少数人因为修炼法轮功,回国后会出现问题。
四、在聆讯的时候,梁女士曾讲述丈夫被拘留期间,她曾尝试探望,可是这一条并没有出现在申请时的供词(written narrative)上,所以这可能是她后来凭空编造的,使故事更可信。
基于上述理由,难民局的官员拒绝了梁女士及其两个孩子的申请。
梁女士遂向联邦法院上诉,而联邦法官经过聆听双方的陈述,难民局忽视了一些证据,所以裁决并不合理。
法官表示,难民局官员要求梁女士提供文件证明她的丈夫被捕、扣押及死于拘留所并不合理。事实上,梁的在申请时已经提供了一些文件,显示其丈夫死亡地方不能证实、死因不明,尸体本应该被存留15天,但仅过了3天就被火化。
至于难民局官员说没有证据显示中国当局已监视梁女士,联邦法官则说,当事人参加活动时,可能已被拍照或录像,这无疑大大提高了其回国后被起诉的风险。
法官最后说,由于难民局忽视证据,所以梁女士上诉成功,其申请被发还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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