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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籍法犯众怒 3人权组织要告加联邦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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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08: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拿大三个人权组织表示,C-24法案一旦成为法律,他们将向法院提出诉讼,指有关法例违反宪法,将控告联邦政府。华裔及印菲韩等族裔团体代表、移民律师等,则指修改公民法的C-24草案存多处不公,若实施对身处海外加公民、移民等影响大。他们抨击法案剥夺公民向法庭上诉机会。
加拿大国会众议院已三读通过《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的C-24法案,人权关注组织包括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简称BCCLA﹚和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 of Refugee Lawyers﹚等团体指摘联邦政府提交该法案属违宪,将控告联邦政府,在今天公布具体计划。
三个团体表示,给予政府权力去剥夺人们的公民身分,和将他们驱逐流亡没有分别。他们又指,新例对公民保障不足,理论上即使一个人在加拿大出生,其公民身分亦有可能被剥夺。华裔及印菲韩等族裔团体代表、移民律师等,则指修改《公民法》的C-24草案存多处不公,若实施对身处海外加公民、移民等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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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提交的C-24法案被猛烈抨击。加通社
被抨剥夺上诉机会
本地有不同族裔移民团体及律师周三召开记者会,关注海外公民若没有长期居住在加国,可能会被指虚假陈述为由,遭取消加拿大国籍,这对海外公民十分不公平。他们抨击C-24法案剥夺公民向法庭上诉机会。
据iPolitics资料显示,C-24法案改革重点包括延长公民入籍所需居留时间,由目前4年内必须住满3年,提高到6年内要住满4年,且这4年中必须以「真实居住」(physical presence)为准;需要参加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从现在的18至54岁,扩大为14至64岁等10项(详附表)。C-24法案稍后在上议院确认后,估计最快8月就可能公布实施。
韩裔美发店东主严寿龙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也表示,他反对C-24法案提出更高的语言门槛。考了2次才通过语言考试成功入籍的严寿龙说:「我觉得能在工作中使用英语,能赚钱养家就足够,实在没必要把入籍英语要求提得如此高。」
沙伦玫瑰韩裔加人妇女协会(Rose of Sharon Korean Canadian Women's Care Society)代表朴佳英表示,在C-24法案收紧入籍下,她已立刻赶办入籍。她说:「韩国不接受双重国籍,我还一度犹豫,如今若再不入籍,恐怕以后更加困难。」
对海外公民存隐忧
一个来自台湾的永久居民王女士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她去年递交入籍申请后就回流原居地,如今虽然取得加国护照,但如C-24法案实施后,她担心将来入境时,移民官员或可以入籍后没有长期居住涉及虚假陈述为由,剥夺她的公民资格。C-24法案规定,申请人将来必须声明并令入籍官员相信确有意愿在加拿大居住,才能获批准入籍。此一新规定名为「有意定居条款」(intent to reside provision)。
被加拿大大律师公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简称CBA)认为违宪的「有意定居条款」,虽然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作为审批的依据,不会对已入籍公民产生影响。不过,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有不同见解,他解释,根据条款规定,申请入籍需表明继续居住在加拿大意愿,若再综合涉及虚假陈述(false representation)条款,部长可向联邦法院寻求一个声明后,剥夺当事人的公民资格。李克伦说:「这不仅对打算入籍人士有约束力,对已入籍的海外公民也有潜在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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