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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入籍重考可溯及去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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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0 06: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减少公民入籍积案,移民部去年9月宣布入籍考试(knowledge test)失败者可重考,并会把同一申请案中通过入籍考试者的申请分开处理。16日移民部发出作业通告(Operational Bulletin)明定实施细则,要求官员在考试后将分数告知申请人,通知其四到八周内重考。过去入籍考分数未达标准者,需转由公民法官面谈,但因法官人数有限,使得等候面谈者大排长龙。且同一申请案中的家庭成员只要一人未过,全家人的案件都要等法官面谈后才能继续,使得积案如山。
移民部发布“作业通告”,提供官员处理入籍考重考事宜参考。联邦移民部去年9月宣布,公民入籍考试失败者,有一次重考机会,且同一申请案中已通过考试的家庭成员,可分案处理,让他们宣誓入籍。
针对这项新政策,移民部16日发布第530-B号“作业通告”,厘清重考施行细则,且为了公平起见,也将重考范围扩及那些入籍考未过,又伴随其他因素,需由公民法官面谈评估的申请人。
这项通告适用对象包括去年9月3日起入籍考试未过关的申请人,以及之前考试未过、正在排队等候公民法官面谈的申请人,但那些申请时主动要求面谈或不懂官方语言无法参加考试者,以及因身体状况只能面谈者,不在通知考试或重考范围内。
未来入籍考试结束后,移民部将以邮件通知申请人考试成绩,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水平,以决定是要撤件(withdraw)还是重考。 如果申请人是第一次考试未过,且未要求撤件,官员应通知申请人会在四到八周内择期重考,让申请人有充裕时间准备。如果是重考失利,除成绩外,应通知对方这已是第二次未过,将安排公民法官面谈,且等候时间非常长。
对那些先前已在等候法官面谈的重考失利者,案件将重返原本的轮候顺序。在分案方面,应在家庭成员第一次考试未过后即进行,除非该名考试未过成员同一天接受法官面谈且通过。但官员在分案前应确保所有成员没有保安顾虑,且家中任何成员有无居留问题,不得分案处理。
如果在等候面谈或重考期间,申请人年满55岁,案件可立即转给公民法官进行纸上审核后做出裁决,无须考试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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