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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移民租房被要求预付1年租金 控业主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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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6 09: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加国信用纪录要求预付1年租金 新移民租客控业主歧视
        一名来自孟加拉的新移民日前入禀安省人权仲裁庭,投诉密西加沙市一栋出租柏文大厦的业主违反了安省的住宅租赁法和人权法的相关条例,歧视他缺乏加拿大的就业和信用纪录,要求其在租房时预付长达一年的租金。
        该名来自孟加拉国的新移民名伊斯兰姆(Rafiqul Islam),现年42岁,在原居地任职财务经理,他在2010年6月与妻子一起移居加拿大。夫妇俩起先借住在伊斯兰姆的哥哥家中,他俩在抵加5个月后开始寻觅自己的住所。
        伊斯兰姆在看到位于密西沙加市Confederation路2365号一栋出租柏文大厦的柏文出租广告后,遂决定租住一个无间隔的单位,并在2010年11月5日向该栋出租柏文大厦的业主递交了租房申请。他除了缴付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之外,还让他的哥哥作为租房申请的共同签署人。

        新移民伊斯兰姆想租住这大厦的单位﹐被告知要预缴一年租金﹐他在查证下﹐知道那是违法的﹐遂将业主告上安省人权法庭﹐控告业主歧视。
        约在10天之后,该栋出租柏文大厦的管理员通知伊斯兰姆,他的租房申请不获批准。伊斯兰姆还被告知,如他希望自己的租房申请获批准,必须预付12个月的租金,总金额8,880元。
        伊斯兰姆遂向一个名叫「安居平等权利中心」(Centre for Equality Rights in Accommodation)的机构求助,该机构的一名职员代表他致电上述出租柏文大厦的管理员,获悉该栋出租柏文大厦的业主Trevi Investments Limited有一条专门针对新移民的政策,那就是要求缺乏加拿大就业纪录的新移民预付为期一年的租金。
        被指欠加国就业纪录
        其后,伊斯兰姆还曾向另外几栋出租柏文大厦的业主递交了租房申请,但均被要求预付长达1年的租金。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他最终在2010年12月向亲友借钱预付了一年的租金,租下了位于密西沙加市Paisley路50号的一个柏文单位。
        在经历了上述不愉快的遭遇之后,伊斯兰姆在「安居平等权利中心」的转介下,最终决定入禀安省人权仲裁庭,投诉Trevi Investments Limited基于他的来源地和国籍而歧视他,冒犯了他的尊严。
        他除了要求获得1万元的赔偿金以及142元自掏腰包的费用之外,还要求安省人权仲裁庭向Trevi Investments Limited颁令,以书面形式向他道歉。另外,他还要求出租房屋的业主废除有关对申请租房的新移民构成直接歧视或负面影响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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