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2童独留家中烧死 律师:父母恐难逃刑责

2023-10-17 20: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7| 评论: 0|来自: superlife.ca

摘要: 【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嘉义县民雄乡菁埔村1处平房上午全面燃烧,4岁女童、2岁男童被救出时无生命迹象,送医死亡;据了解,该处何

【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嘉义县民雄乡菁埔村1处平房上午全面燃烧,4岁女童、2岁男童被救出时无生命迹象,送医死亡;据了解,该处何姓夫妇与5个孩子同住,起火时仅最小的两个孩子在卧室,房门疑反锁。曾任高雄地检署检察官的律师刘嘉凯指出,留6岁以下儿童独处恐违法,且失火不论起火原因,父母可能难逃过失致死罪嫌。 刘嘉凯说,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父母不得让6岁以下之儿童独处或由不适当之人代为照顾,因此这对夫妇明知这两个小孩未满6岁,虽可能有工作外出需求,仍应负照顾义务,将两童独留住处已违反儿少法所定的注意义务之过失,可处3000元到1万5000元不等罚锾,另,主管机关应命令监护人接受4小时到50小时不等的亲职教育辅导。 由于不幸发生火灾造成两童烧死,刘嘉凯也认为,不论起火原因为何,由于儿童都未能具备逃生的能力,如果认定死亡结果与父母的违反义务具有因果关系,可依犯刑法过失致死罪嫌论处,面临遭判5年以下徒刑。 刘嘉凯举例,高雄1对做服务业的张姓夫妻,2019年4月某天下午6点多涉将未满2岁的儿子独自留在租屋处,就外出工作及购物,直到当晚11点半许返家,才发现小孩喝下含有酒精的物品,导致呛食、支气管噎塞食物,已无呼吸心跳,随即就向警方自首;高雄地院认定两人没给予孩子必要注意及照护,造成死亡的无法弥补损害,经完成亲职教育辅导课程,仍不见有何有效提升照顾子女能力,依过失致死罪各判1年徒刑,全案定谳。 嘉义县民雄乡菁埔村1处平房上午全面燃烧,2岁男童、4岁女童疑被反锁卧室烧死,律师刘嘉凯指出,留6岁以下儿童独处恐违法,且失火不论起火原因,父母可能难逃过失致死罪嫌。记者黄于凡/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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