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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高雄市一名女车主前天上午驾车行驶于国道10号,因前方黑色轿车不断踩煞车,女驾驶亮灯示警未果,随即变换车道超车,竟引发黑车驾驶不满,沿途按鸣喇叭、任意跨越槽化线且恶意逼车还闪大灯,直到女车主行驶下左营区翠华路才驶离,影片被上传社群,国道警察和左营警方均指未接获报案,但将约谈黑车车主到案说明。 网路社群“社会事新闻影音”今天上午贴出一则影片,一名女驾驶于11日上午6时30分,驾车行驶国道10号时,因变换车道后超车,遭后方一辆黑色轿车驾驶沿途逼车。 只见影片中黑车驾驶沿途对女车主的轿车鸣按喇叭约25秒,还任意跨越槽化线,恶意逼车还闪大灯,连女车主驾车下国道走左营区翠华路仍狂追,跟车约7.8公里。 影片被在社群释出后,国道警察第五队和左营警分局警方均表示,尚未接获因被跟车逼车报案案例;左营分局警方表示,经检视影片内容,黑车于昨左营区转弯及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的行为,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掣单举发,可处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 国道警察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3、4款规定,汽车驾驶人“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及“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等之违规行为,可处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另依该条第4项规定,并吊扣该汽车牌照6个月。 该名女车主事后表示,当时因行驶在前方的黑车不断采煞车,且占用两个车道,她曾亮灯示警两次未果,她待左方大车驶远后,才变换车道超车,没想到,对方却一再逼车。 警方表示,将通知黑车驾驶到案说明,以了解案情实况,并针对交通违规或违法情事,依法掣单举发及追究刑事责任。 高雄女驾驶驾车在国道上因变换车道超车,竟遭后方黑车沿途逼车,狂追7.8公里。图/取自网路社群“社会事新闻影音” 高雄女驾驶驾车在国道上因变换车道超车,竟遭后方黑车沿途逼车,狂追7.8公里。图/取自网路社群“社会事新闻影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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