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想让女友搬进来!加拿大俩男子却因此闹上了法庭

2023-5-12 17: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4| 评论: 0|来自: superlife.ca

摘要: 【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近日,一个有趣的租房纠纷被提交到了加拿大卑诗省(BC省)民事解决法庭,起因竟是租房者的室友打算让女友搬

【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近日,一个有趣的租房纠纷被提交到了加拿大卑诗省(BC省)民事解决法庭,起因竟是租房者的室友打算让女友搬进来。来一起看看具体情况吧! 这起纠纷发生在租房者Alexis Vij和她的室友Ashley Richardson之间。 Vij声称,Richardson给了她提前两个月的通知,让她在2022年9月1日前搬走,并说她不用支付最后一个月的租金。 Vij同意这一安排,但Richardson要求她支付8月份的租金。Vij认为这意味着她可以住到10月初,因为9月是免费的。 随后Vij称,Richardson 突然反悔了,要求她在8月底前搬走,她也照做了,但是在她支付了930加元的8月租金之后。 这下Vij不乐意了:你明明说好会给我免一个月房租的! 于是,Vij要求法庭命令Richardson偿还她的930加元租金,其中包括900刀的租金和30刀的无线网费。 这对室友似乎一直保持着相敬如宾的室友关系,直到2022年6月,Richardson给Vij发了短信说,他希望女友能搬到他那里去住,"最好是8月1日"。 Richardson还说,他不认为三人可以在公寓里一起住。Vij则表示,希望有三个月的时间来寻找新的地方,但Richardson认为70天的提前量是合理的。 Richardson说,他最初向Vij女士提供了一份《住宅租赁法》(RTA)的表格,其中包括房东必须赔偿租客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的条款。 该协议规定,Vij必须在9月1日前搬走,但其中一个条件是她不必支付8月份的租金。 Richardson又说,他很快就发现RTA并不适用于他与Vij的安排,而且她同意了不考虑该表格。因此,Richardson认为自己不受该表格的约束,他有权收取8月份的租金。 Richardson还说,他"不欠对方什么"。 根据最初的通知,Vij认为如果她在8月31日之前搬走,Richardson会退还她8月份的租金。然而,Vij在8月31日按照约定搬走了,却没有得到自己所期望的退款。 法庭同意Vij的观点;即使双方在RTA适用性方面的共同错误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但法官认为Richardson先生必须退还Vij女士最后几个月的租金。 这是因为当Richardson宣布他们的合同不可执行并将其撤销时,已经是他在2022年7月,而他却一直等到Vij支付完8月的租金才在2022年8月23日才告诉她,他不打算遵守他们的协议。 因此,Richardson被命令向Vij支付1076.44加元,包括930加元的租金和互联网费用,21.44加元的判决前利息,以及125加元的CRT费用。 大家觉得法官的判决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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