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爸爸想将名下房产转给澳籍女儿……

2024-5-27 15: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6| 评论: 0|来自: superlife.ca

摘要: 【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近年来,不少华人(专题)都选择移民(专题)海外,加入外国国籍,成为海外华侨…   于是有不少家庭就有这??

【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近年来,不少华人(专题)都选择移民(专题)海外,加入外国国籍,成为海外华侨…   于是有不少家庭就有这样的现象:父母一方是外籍华人,另一方是中国籍,而子女随着一方的国籍加入了外籍,而子女们虽然是外籍,但也想着和父母团聚。      (图片来源:网络)   而下面这位老哥的情况就是上述的那种中国籍成功人士,本是打算过年开开心心的和澳籍女儿团聚的…   不料这位老哥在本身在理的事情上打错了算盘,给自己领了一份牢饭!   #01:   为了继承房产,   伪造出生证明   高先生是上海人,而他的太太是一名常在香港(专题)工作的澳籍华人。   他们的女儿苏苏在香港出生,之后就随妈妈在香港生活,而后也加入了澳洲国籍。   而自己身为上海人,那房子毕竟是有的…   大家都知道上海房子是个什么样子的画风,即使是现在跌了一点,但对普通人来说房价还是在不可企及的高度…   以小编这样被重金从京瓷马桶部挖出来的人才,大概买了身才能买一个厕所…   古话说得好,肥水不流外人田,高先生自然是想把这个房子直接过户给自己的女儿苏苏。   可是高先生觉得自己的女儿既然已经是澳洲公民,就无法再继承自己中国上海的房产…      (图片来源:网络)   况且法律规定,外籍无法落户中国,高先生想,没有户口别说继承了,出门买张电话卡实名认证都费劲…   思来想去,老哥于是就决定,开始“捞偏门”…   首先老高找到了一名“香港山西商会”的权威人士——老崔,这位大哥看意思颇有来头,掌握的一手好西域戏法,能够无中生有,通过所谓的“关系”来大变活人…   这位变戏法的说,无法按照他女儿原本的出生年月来“大变活人”,所以本身2013年出生女儿的出生年月被他变成了2018年。   老高却不以为意,反正长大了都一样,身份证上的数无所谓,反而还年轻了几岁,只要能让女儿落户上海就行。   虽然落户需要的文件很多,但是“神通广大的”老崔貌似并不以为意,口吐莲花,三个月直接弄出来一堆文件,高先生就带着这堆材料去派出所办了新生儿落户手续,还成功了。      (图片来源:网络)   老高还给了老崔一大笔辛苦费…   然而户口制度存在于中国这么多年,检查力度还是很大的,派出所虽然没有当时审查,并不表示不会审查…      (图片来源:网络)   就当老高以为高枕无忧,准备接华侨女儿回家的时候,警察就上门提前祝贺了…   经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那位“变戏法的”弄的公章全是假的,文件也都被证明是伪造的!      (图片来源:中国侨网)   最后根据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审理之后,高某被判处两个月十天的拘役,并处罚金两千元。   #02:   继承权这事,   外籍人士都会有点麻烦   虽然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随便地走偏门以身试法,在违法乱纪的边缘疯狂试探…   由于中国是不承认双国籍的国家,所以一旦选择加入外国国籍,是无法落户中国的。      (图片来源:网络)   但是就继承财产而言,中国国籍和中国落户并不是必须的,高先生就是不清楚这一点,轻信了旁门左道,一不小心就触碰了红线…   《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但是即便如此,国家对于外国人继承中国境内的财产审核起来十分的严谨繁琐,需要出具相应的公证材料。   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要经当地公证机关的公证,使领馆的认证后,才能拿到国内使用。   如果当地具备做中文公证的条件,可以做中文公证再行认证。如果不具备直接做中文公证的条件,可以在做完认证后在国内由司法名单内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后方可拿到人民法院使用。   最后   虽然海外继承财产相对于国内继承较为复杂,但是在法律上并不是不可行的。   虽然要准备很多材料并且需要多部门的公证,但是毕竟是真的关系,也没法变假,正当的劳动所得,无论是在哪里都是受尊敬、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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